第104节(3 / 5)
怨言。
陆昭道:“此次请北海公共平尚书事,也是皇帝陛下对北海公的倚重。如此,北海公倒也不必急于离开灞城。”
元丕明白,平尚书事这一加官可以说让他有足够的理由留在灞城,以便观览尚书省公文。不过元丕也清楚长安城里那些人自然不会乐见自己真的入宫去平什么尚书事,不然的话不会连侍中这个加衔都不肯给。有了侍中,可以随时入觐面见皇帝,再加上执掌禁军的职权,才能做到真正意义上的知枢要,平尚书事。
元丕落座后直截了当道:“既不必离开灞城,也不必入皇城吧。呵,貉子可恶。大汤止沸,鼎却未冷,你急着牵扯老子进去,要做什么,老子还不知道?被皇帝摩搓得快受不了了吧。”
陆昭闻言也就不再多话。这位北海公的路数着实和其他世家有些不同,说话直刀子似的捅来捅去,奈何资历太老,她连还嘴的余地都没有。
元丕喝了一口茶,润了润干涸喉咙,随后开口道:“这个平尚书事,我就不接了。入城实在不必,至于陆侍中要领尚书事还是平尚书事,自决即可。”
陆昭道:“余下仍有一事,想请教北海公。”
元丕知道陆昭所言乃是魏允、谢颐、魏明等人一事,这个案子在长安搅得风生水起,一是为了平下迁都一事,其次是要让元丕对于此案有一个发表意见的机会。由这个意见,世家们也能看出北海公本人的一些意象,倒非一定要置某一方亦或某人于死地。
元丕道:“魏明私交诸侯王,扣押文书,我欲收而斩之。至于谢家子与那个羽林中郎将,本公于北镇时既未见人也未有深交,不若请询司徒,以免失之中正。”
对方既然以表明要严惩魏明,也基本表态断了魏明与谢家的线,更不会再与淄川王元湛有什么瓜葛。
营帐内的大事,王赫与吴玥无法参与,两人借在帐外休憩的时候,闲谈了片刻。王赫先前觉得此次分封略有不同,如今听吴玥讲解才发现大有意味。
“历来非尚书省官员参与尚书事不过四种,录尚书事、平尚书事、视尚书事和省尚书事。录即领也,领尚书事者可处理尚书省所受文书,有一言决策之权。平、视、省就相对次一等,即评议、参与、兼顾之意,并无决策之权。若领尚书事如霍光等重臣,便可算皇帝的辅政重臣,这样的头衔多加在三公之后。若仅领三公而不涉尚书事,势位就要少一大块。”吴玥耐心解释着。
王赫问:“那如此一来,北海公岂非已得显用?”
“非也。这次分封正是微妙在此处。”吴玥道,“领、平、视、省尚书事者若不掌握禁军 ,需要再加侍中,作为天子近臣得以言事。如今北海公未加侍中,可见朝廷并未有意让其入宫执政啊。如今陆家看似一枝独秀,但大势仍是门阀执政,皇帝病危,涉尚书事者不会只有一家。陆家独领,难免饱受非议。因此陆侍中为北海公加此虚衔,也是在其他世家叫嚣之前分摊自己的权威。北海公如果接受,由于未加侍中,在入朝后分摊世家们的压力,也会沦为陆家的喉舌。若北海公固辞,那么其他世家并无北海公之地位功勋,也不会因为尚书事而闹开。”
王赫一边慨叹一边点头道:“这小娘子也够会玩啊。”
吴玥笑着擦了擦佩剑:“逆风执炬,必然自焚烧身。殿堂秉烛,才能光照世人。”
暗变
《论语》有载:暮春者, 春服既成,冠者五六人,童子六七人, 浴乎沂,风乎舞雩, 咏而归。
三月初三, 上巳节,士民祓除畔浴,天子亦要率皇后与妃嫔与郊外祭祀高禖。自崔谅之乱后, 皇家已不行祭祀许久,或为安抚民心考量, 或为皇室权威考量,这场郊祀已被有司提前拟定下来。即便是门阀执政, 但并不意味着御座上的皇帝无关紧要。海清河晏之时,十二旈的国君仍需被拿出来在民间遛一遛。世家们拱卫皇权, 这是天下最体面的职事,通过祭祀对皇帝进行确权后, 他们才能心安理得地将这些权力截流。如今长安郊野已无敌兵, 只要将流民安顿好,郊祀自然无忧。
随着祭祀高禖之礼提上日程,朝廷内的新一轮任命也颁布下来。原本不常置的太常, 由渤海高氏的高宇初担任。这一信号微妙地暗指了渤海王或将迎娶楚国公主,高氏作为渤海国本地豪族,荣任九卿, 既是对渤海王的抬举, 也是对楚国公主的尊重。毕竟魏国已称得上是连年战乱,继续打下去, 熬干的不是国库,而是世族。因此,各家对皇帝抬举宗王的举动也多有容忍。
自前朝太康年间,宗王与封国世族便有诸多联系,或姻娅相连,或主臣相托。成都王司马颖之于蜀郡常骞,琅琊王司马睿之于琅琊王导,所谓昔日“王与马,共天下”之局面便有颇多地域政治之因。诸侯王不乏辟封国内世族为官,情同兄弟,义同交友。世族以家族利益为宗旨,和本地宗王相互扶持,成为了一荣共荣的政治关系。
渤海王元洸治下,除却国相是汉中王氏的王子卿外,属国官员大部分都是渤海本地世人。封国之内的政策、赋税、铸业、鱼盐,在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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