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7节(3 / 5)
发捕者、肇始者以及定性者也只得亲笔上书,申请严审这些子弟。皇帝允准,下诏彻查。
然而这个诏书在还未出殿门时便遇到了第一道坎,即司徒吴淼将诏书退回,理由则是这些人皆海内人誉,忧国忠君之臣,杨宁上书中并没有确定任何罪名。
魏帝闻言不免添气,杨宁到底也畏惧世家清算,且其人不懂律令,生怕定错罪名,遭到各家声讨。始作俑者是杨宁,但如今在朝堂上吃瘪的却是他皇帝。
魏帝想了想,终究也是不想让此次收复禁卫的时机错失,旋即找了一个模糊的理由自道:“这些人的罪名朕亦明了,殿前有乱,乃宿卫之过失,理应严惩。”
此时身为女尚书的彭耽书则放下手中笔,起身揖道:“陛下,涉事人等阀阅犹可将十世宥。”律令中,有世有功勋者一般多被宽宥,根据所犯条例略施训诫,量刑通常较轻,严惩是不可能的。
李闰也算颇通律法,此时出面和彭耽书直言相对:“此案所涉人命众多,煞人者应先去职禁锢。”
彭耽书则笑对道:“李朗怎得忘了,律令中虽有此条,但更有五听、八议、三刺、三宥、三赦之法。周礼以三典刑邦国,五听察民情,本朝五刑之属两千五百,历来也沿用此法,以求公正。一刺曰讯群臣,再刺曰讯群吏,三刺曰讯万民。一宥曰不识,二宥曰过失,三宥曰遗忘。而赦法更有体老幼病弱愚者之情。方才陛下已言宿卫有过失,即便不行八议,五听之法,光是一宥,李朗怎能轻言去职禁锢?”
李闰不知皇帝身边竟有这等女官,这一回深思更久,继而辩论道:“古法亦有言杀人者偿命,今日殿前血流成河,无辜者众,若非偿命,已是轻饶,女尚书何故执意庇护。”
彭耽书见李闰直接言攻自己,因此凛然回怼:“我所凭依乃是《律令》、《周礼》,典明而刑正。至于偿命之宥,我朝本有令,会赦及过误相杀,不得报仇,所以止杀害也。况且殿中情形也不乏知晓者,谁是过失杀人,谁是贼斗杀人,一问便知。”
说至此处,连廷尉姜弥也不由得开口称赞附和:“女尚书这是博闻广识。李朗,这贼斗杀人和过失杀人可是大有不同。贼斗杀人者,以劾其亡,许依古义,听子弟得追杀之。”
尽管魏晋两朝皆崇尚血亲复仇,但是对于不同的动机,《律令》允许报复的容忍程度也大有不同。廷尉姜弥此时也是暗示李闰,一旦他们发现杨宁等人有贼斗的痕迹,也必然不会顾及,让手下子弟追杀报复,反倒清算。
魏帝此时已是急火攻心,他们好不容易抓到了这些世家子弟的一点错处,但是在立案之初这个门槛,竟原地踱步近半个时辰,愣是迈不过去。不过好在黄门北寺狱并不由廷尉掌控,当年桓帝设立此狱时,就是为了绕过三公司法,直接审理过问。
魏帝拧了拧眉头,重新道:“既如此,可先试行三刺、三宥之责,殿中不乏目击者,可将这些人分别以过失罪责轻重大小,分别监押,此事便由卫尉领办吧。”
然而魏帝话音刚落,却看见彭耽书再一次放下录笔,此时心里又是咯噔一下,已预料到对方一定又有什么法理依据在等着自己。
果然彭耽书开口道:“《律令·断狱》有定,诸应议、请、减等并不合考讯者,皆据众证定罪,违者以故失论。”
魏帝听罢只觉脑中嗡嗡作响,他方才想办法让这些人单独论罪,分别关押,就是要为卫尉杨宁他们争取时机,与各家分别谈条件,亦防止众人串供,同气连枝。然而这一次争取又没有得逞,对方以这些世家子弟因旧勋在议、请、减之列,必须以所有人证物证作为结论,统一定罪,不然的话杨宁自己就会被先以过失论罪。
而一旦开始搜证,那么会引发更多的司法问题。譬如,意在获得供词的三问程序从何开始?命官、宗室如经三问仍不招供,可否施加刑讯?众证定罪是否完全依赖言词证据间之互相印证?法司省略三问是否存在程序瑕疵?诸如此类,即便在迈过了立案、监押这两道坎,还有无数的问题会让舆论和各方轮番发问,对自己这一方进行打击。
“罢了,罢了,改日再议吧。”魏帝面对世家们的围追堵截长叹了一口气,而后问道,“殿中尚书何在?”
捍卫
甘泉宫内, 元澈所居住的寝殿彷如一只巨兽伏在山林中,影影翳翳。因先前有人射箭至殿前,部分营兵被分配在四周的小树林里巡逻, 并用马刀劈砍大片可能藏匿敌人的灌木。随着黎明的来临,黑夜的星辉与浓云渐渐收起爪牙, 挑着长灯的宫人也纷纷收杆, 将宫灯吹灭。
随后,宫殿外围的层层排房内,烛火次第挑明, 清晨也开始有了声色。细听,风里有人头攒动之声, 步履摩擦之声,以及挑水、劈柴、生火的声音。随后, 又加入了小内侍因赖床被鞭子抽打之声和啜泣呜咽的声音。这是所有的下等人最警醒的时候,亦是上位者们最昏沉的时候。
宿卫们绷着神, 警醒了一夜,终于在长署下令换班的那一刻徒然松懈下来。他们虽然也依队列按部就班地离开, 但目光中早已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