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3节(2 / 5)
算是权臣的标配。譬如王导、桓温都曾任扬州刺史加录尚书事, 前者是一朝元辅,后者是当世权臣。当然, 这个搭配通常也要与军权相呼应,对应王导的是出任方镇的王敦、王舒、王彬,而桓温本人就是当时最粗的拳头。
这样一份震撼朝堂的任命并非仅仅是脑门一拍的决定。作为最高权力的中心,颁发一道政令既需要当前大环境的定调,又需要有追溯前朝故事的经典援引,还需要考虑事后的舆论和评鉴。因此在下发这一道政令前,早已有极为深广的铺线。
首先,追溯前朝旧迹并无问题。晋朝就出过一名女刺史,李秀李叔贤。其父李毅曾任宁州刺史、南夷校尉。李秀的宁州刺史受官方任命,持节且有领兵之权,因破贼保境之功,承袭了父亲的宁州刺史、南夷校尉,统五十八部夷族,乃是实打实的方镇。其人在位三十余年,死后百姓立庙,年年祭祀。
其次,如今时局王叡、舞阳侯、薛氏兄弟本质上仍是兵围长安,与太子和陆家两厢对峙。以陆氏为首的各家当然希望能够大军镇压,彻底清洗这些乱臣贼子,以此腾出巨大的权力真空。但这其中还掺杂着灾民的问题,还有战乱之中关陇世族的基本盘也要受损的问题。前者一旦处理不好,新上任的皇帝就要担污名。后者的问题,这群关陇世族也希望有一个自己人出面,以期减少损失。
如果单以王济任尚书令,自然可以与汉中王氏直接内部对话,解决灾民和舆论的麻烦,但无论是打是镇,都要牺牲三辅之地的世族豪强。而陆昭出面,局面就明朗得多。一能够代表关陇世族,二能够代表皇室。两边都是强权的直接持有者,能谈成的地方摆开了谈,谈不成的地方摆开了打。这些情形,在卫冉镇压褚潭时,各方就已经有了充足的交涉。
至于舆论上,陆家也作出了让步,拒绝了台中对于陆归夺情的请求。一般父母丧事,身为三公、州刺史持节,只要当事人家里还有亲兄弟,中枢都会给予夺情处理,不要求任事者完成三年的居丧期,最多也是允许其服一年的斩衰,第二年一定会起复的。
“依臣看,不如就准奏。”卢霑果断道,“陆家在秦州经营日久,根深蒂固,这次既然主动交出权柄,在家居丧,不妨朝廷派出一名新刺史。如今内外俱有兵祸,无论派谁,掌握秦州兵都是顺应大势,各方没有不依的道理。”
此时,元澈、魏钰庭和卢霑正在书阁商讨要事。两名寒门班底外加自己掌控的大半禁军,让元澈第一次没有了束手束脚之感。不过元澈也并不会因为掌权就对自己一味地放纵,卢霑的这番言论对于时局来说还是太过尖锐了。眼下仍有许多方面都要考虑,当各个方镇看到身为车骑将军、秦州刺史陆归居丧期间被夺权后,遥远的冀州将会对作何反应,丧父的薛氏兄弟是否会感到恐慌,益州垂垂老矣的王业是否想要临死前为子孙再搏一把,投靠蜀国,这些都是问题。
魏钰庭与元澈相处的时间长一些,此时也提出了自己的观点:“陆氏虽长居秦州,再派刺史虽有心整顿,未必就能成功。车骑将军好比前朝郗鉴。郗氏部曲、义故多在京口、晋陵,当时郗鉴多以田宅处之。这些人世代耕作,积累家业,仰赖郗氏之功,其关系密切,自不待言。郗鉴死后,朝廷屡派方伯绥抚。咸康五年,郗鉴病重,谏蔡谟为都督、徐州刺史,乃是与郗家相亲的王导所信重者。三年后何充继任,命郗鉴长子郗愔为长史。至国丈褚裒继任,仍以郗愔为长史。四年后荀羡接手,又以郗鉴次子郗昙为军司,随后的继任者多被罢免,郗昙、郗愔直接接手。最后直到桓温逼退郗愔才彻底结束。”
“郗氏经营徐州京口,虽然仰仗流民帅,难得从容,后续朝廷要接掌也要仰郗氏鼻息,或直接任命郗氏子侄,若任命亲近者并以郗氏子侄为辅,可见郗家扎根之深。如今陆家经营秦州,所赖军队皆为吴国旧部精锐以及凉王的凉州军,先前太子妃任女侍中时定策西北,军功授田,可知陆家派系早已扎根乡土。如果朝廷要再派刺史,若不愿直接任陆放为刺史,也要任其余陆家子弟为长史、郡守等职,不可轻付他人。”
元澈对魏钰庭的说法较为满意,因道:“既如此,也不必另派刺史了。陆放既为抚夷督护部,可暂时假秦州刺史一职,待陆归服丧期满一年,再复其任。”说完他又给处理汉中王氏一事勾了一个大框架,“留王济在尚书台,是相忍为国之举。汉中王氏得以喘息,却仍不乏自保之力。权力重构,各方动荡,利益再度分配却也并非完美,失意之人或向汉中王氏,也不失为一种助力。你们二人如今也算位高权重,处理此事也要格外留意。”
“是。”魏钰庭和卢霑二人俱应命,但显然卢霑心里仍有不平。
元澈倒也看了出来,直接道:“太子妃和陆家对这件事的解决方法不会太粗暴,你们不必担心兵事上的问题。但不用武力手段也并不意味着不会对汉中王氏彻底清洗。今晚廷尉要也要参加朝议,讨论诏捕绣衣御史汪晟家眷一事,卢霑,之后涉及京府的案件,你要协助廷尉,莫要意气相争。”
“臣明白。”
元澈看了看卢霑,虽然此人已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