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71章(1 / 2)
普通人在学校里所遇到的校园霸凌,都很轻微,不会严重到这种层次。
不过虽然轻微,但对当事人的伤害程度同样是不言而喻的。
“第一,遇到校园霸凌,千万不要畏首畏尾,忍气吞声,你越是退让,别人越会以为你软弱可欺,你将永无宁日。”
秦牧深吸了一口气,开始讲述应对措施。
校园内的欺凌……
往往都是强者对弱者的剥削。
那些越老实的人,越容易被欺负。
而被欺负之后,担心自己告状之后被报复,往往都选择忍气吞声。
这样就形成了一个恶性循环。
恃强凌弱,欺负弱小,是人的天性。
在这些心智不成熟的未成年人身上,表现得尤为明显。
遇到这种人……
就应该先把事情告诉老师和父母,千万不要自己扛着。
“第二,若是学校不处理或者无法处理的话,家长可以选择向教育局反馈。”
教育局属于学校的直属上级。
学校若是无作为,或者是放任这些“坏学生”为非作歹,教育局是可以依法出面,予以警告的。
这个时候。
学校必须要严肃处理,对这些“坏学生”采取针对措施。
可以依法依规采取适当的矫治,予以教育惩戒。
对屡教不改、多次实施欺凌和暴力的学生,应登记在案并将其表现记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必要时转入专门学校就读。
若是构成了违法犯罪,必要时将扭送少管所,或者给予相应的行政、刑事处罚。
当然。
这些针对的……
主要是十四岁以上的未成年人。
十四岁以下的未成年人,通常是送到特殊的管教学校,予以教育。
也就是罪错未成年人教育矫治专门学校。
这种学校……
可能很多人都没听说过,但却是专门应对未成年人犯罪率频发而设立的学校。
不同于少管所。
少管所是用来处理已犯罪的未成年人。
而罪错未成年人教育矫治专门学校则是针对那些存在不良行为,屡教不改,正常学校无法教导的学生们。
刑法上。
将未成年人罪错行为区分为不良行为与犯罪行为。
不良行为则包括一般不良行为和严重不良行为,严重不良行为则包括触法行为和治安行为。
在学校内对他人进行欺凌,造成了身体上的侵害,则属于触法行为。
扰乱学校秩序,课堂上不听老师讲课,肆意胡闹,则属于治安行为。
根据罪错未成年人分级教育矫治制度,只要存在这种行为的人都可以送到罪错未成年专门学校,进行教导和转正。
其实。
在最初的时候,专门学校也被称之为工读学校。
“工读”二字意为半天劳动,半天学习政治理论和文化课。
工读学校自成立之时,就被社会上很多人误认为是少管所。
为了消除社会的误解、解除家长的后顾之忧和保护未成年人隐私,一直沿用至今。
到目前为止。
全国总计110所专门学校,用以针对这些罪错未成年人的矫正工作。
在学校内部。
课程总共分为矫治教育、专门教育,一级专门矫治教育三类。
这三类措施是根据严重不良行为的程度,逐渐递增矫治强度。
其中专门矫治教育在适用的具体情形、执行场地、参与机关、执行方式等方面,都和传统教育有着极大的区别。
简而言之。
进入了这个学校,基本上要脱一层皮。
想要再像以前那样恃强凌弱,基本上是不可能的。
每天都需要进行严格的思想教育、劳动改造。
甚至……
每个学生都会分配专门的菜地,由专门老师指导,定期劳作。
每个从这个学校走出来的人……
都像是换了个人,仿佛脱胎换骨一般。
“第三,若是对方的校园暴力行为十分恶劣,则可以根据本视频的方法,争取最高院的核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讲完了罪错未成年人专门学校。
秦牧又补充道:“虽然未成年人不予判刑,但在法律上,却新增了核准程序。”
“若是符合司法解释立案要求的,可以上报最高院进行核准。”
“核准过后,则可以追究相应的刑事责任。”
孙洛灵的案子,走的就是核准程序。
只要各方面条件符合,核准通过的话,对方哪怕未满十四周岁,也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最后,希望大家以后遇到这种事情,或者身边的人遇到这种事情,能有个明确的思路,不要鲁莽行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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