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4节(1 / 3)
……
朱家正在为女儿的婚事热热闹闹的准备着。
沈家,一大家子也都没闲着。
沈莞昨天陪着王艳梅他们去了朱家,当天晚上没走成,又赶上今天收拾房子,于是她决定晚上再回新房子,先去给王艳梅帮忙。
在沈老爷子年轻的时候,继承了沈家老祖宗留下来的房子,整体是一个大院子,房子则有六间。
后来,老爷子沈国栋跟沈国良长大了,考虑到孩子们要成家立业,于是就给两个儿子分了家。
沈国栋结婚早,分到了三间房,他跟王艳梅紧跟着就生了沈政,没过两年又生了沈涛,一家四口人住三间屋,其实也足够了。
奈何两口子都想儿女双全,于是决定再生个闺女,也为了第三个孩子,在院子里又多盖了一间房子。
没成想最后生下来是个儿子,两口子即便看着呱呱落地的沈莞稀罕的不行,也只能认命,不敢再赌了。
三个儿子,能不能养活得起都是个问题,要是再添一个,那就算把他们俩榨干,也不能保证给每个儿子都娶上媳妇。
好在让沈国栋跟王艳梅欣慰的是,三个儿子都被他们养育得很勤快,没长成歪瓜裂枣,到了年纪就都去为国家出力,还能养活他们自己,攒够了盖房子的钱。
王艳梅带着沈莞跟一众邻居女眷收拾旧屋,沈国栋则带着村里的男人们量地,商量采买材料,准备在年后就动工,尽量看能不能赶在结婚前,将房子给盖起来。
王艳梅等人忙活完了,看了看时间,觉得差不多了,便开始催促沈国栋还有两个儿子,到朱家去正式下聘礼。
既然是下聘礼,那肯定得正式,沈家老爷子岁数大了,腿脚不利索,那就沈家所有人集体都去,还有左右前后院关系不错的邻居,去了既能撑场面,又能做一个见证,只要把排场给做足就行了。
至于为什么是快要太阳落山的时候去呢?
就是为了讨一个寓意,两个年轻人成了家,能够相伴到最后的时候。
……
去朱家的路上,一大群人,都穿着体面,男人们肩头扛着米、面、各种花样礼品层出不穷。
沈政跟陆霆霄的肩头上扛着的才是重量级的。
是整整的半只猪。
按照当地的习俗,若小伙子想要求娶谁家的姑娘,必须要买猪肉,可以是猪后腿,也可以是肋骨,多少按照心意来就好。
送到了女方家,若他们收了,就代表着收下了离娘肉。
寓意女子是母亲的心头肉,男方带走了母亲的心头肉,就要用一块肉,去弥补给女孩子的母亲。
总之,一行人浩浩荡荡的走在求亲的路上,场面别提多热闹了。
而自打下聘的队伍进村,沈国良就要敲响铜锣,并且再大喊一声:“平洼村沈家三公子,上门求娶朱家千金,下聘喽。”
就这样,从下聘的队伍进村的那一刻,朱家村的老少爷们,孩童老妪,还是围在一起闲唠嗑的妇女,都热闹的围了上来。
更多的人随着相亲的队伍来到了朱家。
朱家父母早就穿着整齐的在大门口等候多时了,看见沈家弄了这么大的牌面,两口子面上有了光,笑得露出一排大白牙!
“叔,姨,我来给翠花下聘礼了。”
沈松身上穿着军装,虽然只是普通的常服,外面套了件军绿色棉大衣,可是他在人群中看起来,就是最靓的仔。
他先是跪在地上,给朱家父母磕了三个响头。
随即就朝朱翠花看去。
朱翠花穿着一件红色的大棉袄,并不是手工做的,而是在商场里面买的那种,头发高高的梳起了一个马尾辫,肉嘟嘟的小脸儿带着点儿天然的婴儿肥,她本来就长得白,在红棉袄的衬托下,她的脸根本就不用涂烟粉,就好看的让人移不开眼睛。
“咯咯,霆宵你看,翠花穿了一件大红,我小哥一身绿,标准的红花配绿叶!”沈莞被这喜庆的气氛感染,不由得跟陆霆霄说起了悄悄话。
陆霆霄在沈松磕完头,就跟沈政将猪肉送到院子里去了。
这会儿他抱着肩膀,悠闲的站在一边看着沈朱两家人,在亲戚的见证下走流程。
正起劲儿呢,听着媳妇儿这话……
他眉角轻轻的皱了起来。
“咋?你跟我结婚的时候不也是这样,还笑话人家?”
沈莞:“……”
好家伙,她脑海里只有一些关于原主的模糊记忆,上哪儿记得那么清楚,下聘的时候穿了啥衣服!
沈莞以为自己不说话,陆霆霄就作罢了。
没想到下一秒,旁边就传来男人凉飕飕的话音:“哎呀,我还记得,我去给内谁下聘的时候,那脸板的,恨不得直接拿扫把给我请出去。”
沈莞突然就抱住陆霆霄的胳膊,右手用力,在上面狠狠拧了一把。
“过去的事儿你还提?故意的是不是?”
沈莞这一下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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